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3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87号)文件精神,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教师具体情况,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经各院(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学校承认接受培训的经历并记入相关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院(部)做好组织工作,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做好登记并将最终参加培训的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具体参训方式见附件。
教务处
2013年9月16日